1、組織製訂集團及學校發展規劃並督促執行。
2、組織修訂集團內部經營管理製度、製訂集團內部年度經濟責任製並負責考核兌現。
3、負責編製集團年度投資計劃並做好基建項目的概預算工作。
4、負責集團法律事務和內部糾紛的調處,做好對外合同的簽訂、履行及協調工作。
5、負責集團對外合作辦學及辦學項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6、負責學校收費及物價管理工作。
7、負責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工作。
8、負責集團統計工作。
9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